A:(1)雙方簽字蓋章的《轉讓商標/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或合同;
(3)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是法人的應提供執照);
(4)注冊商標證書;
(5)公證處的商標公證書;
(6)申請文件為外文的,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A:(1)公司不再經營,需將其商標進行轉讓;
(2)公司商標暫時閑置,沒有使用需求,可將其轉讓套現;
(3)其他公司出高價購買本公司商標;
(4)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轉讓;
(5)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轉讓;
A:(1)時間優勢:
注冊商標需要1-2年,轉讓商標需要6-10個月。
(2)成功率優勢 :
轉讓的商標已經得到了國家商標局的認定,轉讓雙方通過代理
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就能擁有商標的所有權。
(3)商標價值優勢:
轉讓的商標在市場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便于在短時間內建立自己的品牌。
累計代理量
城市布局
團隊實力
服務用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