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農業項目認定
各州(市)農業(畜牧獸醫)局:
2018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已于2017年12月下達到各州(市),為進一步做好2018年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以下簡稱“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編制2018年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實施方案
各州(市)認真按照《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農業廳關于提前下達2018年部分農業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的通知》(云財農〔2017〕241號)要求,及時將草原生態補獎資金撥付到所轄縣(市、區),并對照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實施方案編制提綱指導縣(市、區)編制2018年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實施方案,于2018年2月28日前上報省農業廳。
二、高度重視2017年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績效評價工作
各州(市)要高度重視2017年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績效評價工作,指導所轄縣(市、區)認真按照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縣(市、區)要認真做好年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工作總結,收集整理制度建設、基礎工作、實施成效等有關績效評價材料,并開展自評工作,及時將績效評價材料上報省農業廳,同時做好現場評價考核準備工作。
三、及時發放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資金
(一)補獎政策實施范圍。2018年禁牧補助和草畜平衡獎勵政策落實范圍,嚴格按照各縣(市、區)《2016-2020新一輪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實施方案》組織實施,補獎標準全省統一執行國家標準:禁牧補助每畝7.5元,草畜平衡獎勵每畝2.5元。
(二)補獎資金發放對象。草原禁牧補助和草畜平衡獎勵的發放對象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義務的農牧戶,按照農牧戶已承包的禁牧面積和草畜平衡面積發放補獎資金。
(三)補獎資金兌付要求。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獎勵資金兌付,要嚴格按照云農牧〔2011〕70號文件要求執行,必須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將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農牧戶,并在卡折中明確政策項目名稱,無營業網點的地方可采取現金方式直接兌付,嚴格實行村級公示制,接受群眾監督。各州(市)必須在2018年9月30以前完成資金兌付工作,并上報2018年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工作總結。
四、繼續完善草原承包工作
各地要認真按照“草有其主、主有其權、權有其責、責有其利”的目標和“產權歸屬清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順暢規范、經營服務有效”的現代草原保護建設制度,繼續完善草原承包工作。
(一)完善“兩證”、“一合同”。進一步明確草原權屬及用途,加強承包合同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塊、面積、合同、證書“四到戶”。規范草原使用權證變更,具體變更依據云農牧〔2017〕56號相關要求進行。
(二)完善聯戶承包草原管護制度。探索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組建牛羊養殖專業合作社,對聯戶承包草原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建設的管護模式。
(三)規范草原流轉程序。在農牧民自愿的基礎上,引導和鼓勵龍頭企業、養殖大戶連片流轉草原承包經營權,進一步解決我省草原承包到戶面積少,難于有效保護建設的問題。
五、扎實推進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基礎工作
(一)加快劃定基本草原。草原補獎政策涉及的禁牧區和草畜平衡區草原、多年生人工草地,要全部劃為基本草原。劃定的基本草原要通過縣級政府公告,設立保護標志,統一繪圖建檔,已劃定但未進行縣級政府公告的要完善手續。
(二)規范開展農牧戶信息收集及錄入。各要地嚴格按照《云南省農業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新一輪草原生態補獎政策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農牧〔2017〕57號)以及省級對各縣(市、區)實施方案的批復文件,規范開展農牧戶信息收集及錄入工作。信息收集和錄入過程中要注意核查草原面積和補獎金額是否一致、草原使用權證照片是否上傳、上傳的牧戶信息與草原使用權證信息是否一致、身份證號和使用權證號是否有重復、載畜量和牲畜出欄是否合理等問題。
(三)加強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實施成效監測。一是要嚴格按照省級下發的《草原監測工作方案》開展監測,配套滿足需要的監測設備,安排必要的監測經費,及時開展草原常規監測和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實施效果監測,按時完成監測內容和監測任務。二是要重視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實施成效入戶調查工作,各縣(市、區)在完成草原生態及畜牧業養殖情況入戶調查的基礎上,還要在禁牧區和草畜平衡區隨機抽選農牧戶,了解農牧戶在政策實施后對保護生態的環境意識、草原生態持續改善的認可態度以及農牧戶對政策實施效果的滿意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完成后,監測數據和監測報告要按時上報到省級草原監理部門。
(四)推進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實與核查。一是各州(市)要指導所轄縣(市、區)規范禁牧和草畜平衡責任書的簽定,各縣(市、區)要加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實的核查力度,指導所轄鄉(鎮)與村委會(村小組)、村委會(村小組)與農牧戶簽訂禁牧和草畜平衡責任書(責任書內容參照云農牧〔2017〕56號文件)。二是加強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實情況核查。州(市)、縣(市、區)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和草原監理部門要加強對責任書簽訂情況、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實情況的核查力度,核查結果作為是否發放補獎資金的重要依據。
(五)認真落實草原生態補獎政策定期報送制度。各州(市)要高度重視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情況定期報送工作制度,要安排有責任心、業務能力強的人員負責該項工作,并嚴格按照云農辦牧〔2017〕159號要求及時報送相關報表,對延報、未報報表的州(市)將酌情降低年度績效考核等次。
六、加大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監督檢查力度
各州(市)要認真按照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要求,對草原生態補獎政策落實的基礎工作、任務落實、實施成效、生態修復治理資金等內容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解決,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監督檢查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省級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擴大檢查范圍,爭取在全省范圍內實現全覆蓋。
聯系人:趙夢瑩
電 話:0871-6574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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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農業廳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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