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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要
1.1990年5月22日,阿拉伯也門(北也門)與民主也門(南也門)統一為共和也門。在統一之前,南北也門雙方發表聲明相互承認在各自地區以前存在的商標注冊。1994年頒布了第19號知識產權法,1995年10月頒布了知識產權法實施細則。
2.也門是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
二、商標定義以及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
能夠用于區別他人的商品或服務的可視性符號都可以作為商標。具體講,可用于作為商標的有:具有顯著外形的姓名、簽字、文字、字母、肖像、圖案、符號、招牌、圖章、印記、招貼、浮雕等或其任意組合。
三、不可注冊商標的構成要素
由下列要素構成的商標或商標中含有下列要素之一,該商標則不具有注冊性:
1.失去了顯著特征的可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稱以及商品的通常外形的商標;
2.違反公共道德或公共秩序的文字或圖形;
3.本國與也門有互惠協議的國家的公共徽章、旗幟、名稱以及其他符號;
4.上述國家的用于商品質量控制或質量保證的官方符號或標記;
5.與宗教信仰所用的標志相同或類似的圖形;
6.紅十字或紅新月的標志或與其相同的標志;
7.對商品的原產地造成混淆的地理名稱;
8.他人的肖像或姓名,除非預先得到本人的同意;
9.申請人不能證明他有資格享有的學位或榮譽稱號;
10.容易使公眾造成誤解的或對商品的產地或特點進行虛假表示的商標。
四、申請人資格
1.具有也門國籍的工廠主、生產制造人或商人;
2.居住在也門的或在也門有真實居所的工廠主、生產制造商或商人;
3.與也門有互惠協議的國家的或居住在這些國家的工廠主、生產制造商或商人;
4.在也門或在與也門有互惠協議的國有公司的工商業協會或團體;
5.公共機構。
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外國人或外國公司、企業要在也門申請商標注冊,其所屬國必須接受也門國民的商標注冊申請。
五、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一)申請所需文件
也門采用一個商標一個類別的商品為一件申請原則。因此,向也門商標主管當局申請一件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申請文件:
1.申請書,申請書要使用規定的格式,申請書上要注明申請人名稱、地址、國籍、商標及具體商品名稱。
2.委托書,委托書要使用規定的格式,委托書要由申請人法人代表簽字,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3.商業登記摘錄或公司證明副本,這兩種文件應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4.商標圖樣10張,其尺寸為5cmx5cm,如果商標是外文,則必須綴附其相應的阿拉伯語譯文,而且譯文的尺寸要大于原文。
5.如果申請人的商標已在本國取得注冊,應提供注冊證副本。
6.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所屬國與也門有互惠協議,申請人在本申請報告后6個月內向也門申請商標注冊,可以要求優先權。
也門商標管當局是經濟部下屬的商標局。商標申請被接受后,注冊官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的內容包括:商標申請所需文件是否齊備,其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要 求以及申請人是否有資格對其商標提出注冊申請。同時注冊官還要確認是否有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就同一商標在同一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同時提出申請。如果存在這種 情況,注冊官則要求申請人首先協商或者到法院解決申請人資格問題。
形式審查后,注冊官將對商標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其審查內容包括該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的規定,是否含有商標法禁用條款的內容,以及是否與在先注冊商標相沖突。如果某個商標從整體上看,具有注冊性和顯著性,注冊官可以對該商標施加某些條件或限制或要求申請人做某些修改。
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申請,注冊官將予以安排公告。不具有注冊性和顯著性的商標申請,注冊官將作出駁回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如果對注冊官的駁回決 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向專門委員會申請復審。如果專門委員會審理后仍作出駁回的決定,申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后1個月內向法院起訴。如果注 冊官對某個商標施加了某些條件或限制或要求申請人對商標做某些修改,注冊官也要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通知后1個月內給予答復。
(二)公告與異議
通過了實質審查的商標將刊登在官方出版的公告上。自商標被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對此提出異議。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遞交給注冊官,注冊官在收到異議后應當在1個月內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異議通知后3個月內向注冊官遞交異議答辯。
注冊官將根據雙方提供的理由及證據進行審理并作出保留或撤銷注冊的裁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如果對注冊官的裁定不限,可以在收到裁定通知之日起30天內向商業法院起訴。
(三)注冊
如果商標被公告1個月后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將被批準注冊。商標局將給商標所有人頒發商標注冊證。商標所有人在其商標注冊后在也門對其商標將享有獨占權。
六、商標注冊有效期和續展
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之日起算。商標續展注冊有效期同樣為10年。續展申請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截止日前12個月內遞交。有效期截止日后的6個月為 寬展期。申請人還可以在這6個月內提出續展申請。但是要繳納罰金。對于續展申請,注冊官不進行實質審查,而且也沒有異議程序。主管當局惟一做的是將商標續 展刊登在官方公告上。商標續展時,申請人可以減少指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但是不能增加新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也不能對其商標做任何修改。
商標續展所需文件:
1.委托書,委托書使用規定的格式,申請人簽字后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2.申請書,申請書上要注明申請人名稱、地址、國籍、商標、類別、商品、注冊證號及注冊有效期截止日。
七、轉讓與許可
(一)轉讓
商標的轉讓必連同其企業和信譽一并進行。反過來講,企業所有權的轉讓必須包括有關商標權的轉讓。如果企業所有權不帶有商標進行轉讓,原企業所有人還可以繼續使用其商標。商標轉讓必備案并經公告才能有效。商標轉讓備案申請所需文件:
1.委托書,委托書使用規定的格式,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2.申請書,申請書使用規定的格式,由轉讓人或受讓人共同簽字。
3.商標轉讓協議書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需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二)許可
注冊商標所有人可以將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許可使用的商品可以是指定注冊的全部商品也可以是部分商品。商標許可使用必須備案并經公告后才能有效。許可備案后,被許可人對商標的使用視為許可人對其商標的使用。被許可商品的質量應當與商標所有人的商品的質量相同。
外國商標所有人如果要許可也門的公司或個人使用商標,必須首先取得也門經濟部的批準。未獲得批準的許可使用將導致被許可產品被沒收并對主要責任人員處以監禁或罰款。
商標許可使用備案申請所需文件:
1.委托書,委托書要由許可人簽字,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2.申請書,申請書要使用規定的格式并由許可人與被許可人共同簽字。
3.商標許可使用協議,該協議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4.5張商標圖樣。
八、撤銷
商標注冊后,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將導致商標被撤銷:
1.在續展期及寬限期內,商標所有人沒有提出續展注冊申請;
2.商標所有人的企業關閉或倒閉;
3.商標注冊后,注冊人連續5年未使用;
4.商標是非法取得注冊的。
對于上述3-4項,任何利害關系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注冊請求。
九,其他
注冊商標的使用標記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如果將未注冊商標標示為注冊商標,當事人將受到監禁或罰款的處罰,其產品將予以沒收并銷毀。 如果商標注冊所有人發現有其商標的仿冒品或假冒品將進入也門,可以直接向海關申請保護令,請求海關扣押仿冒品或假冒品。但是在侵權品抓獲后,請求人應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否則將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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